受理对象
【资料图】
登记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东区户籍的新生儿
适用范围和办理条件
1.符合落户东区落户政策的新生儿;
2.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是东区户籍的新生儿户口登记。
申请材料
1.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2.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
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5.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及其在中山开户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不含信用卡等不能用于扣费服务的账户,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在东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26号“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出具常住户口登记卡;
3.医保部门办理新生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系统自动推送至税务部门办理新生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初次缴纳或代扣缴费;
4.自行选择可办理第三代社保卡的银行办理新生儿社会保障卡。
办理事项和办结时限
1.新生儿户口登记:即时办结;
2.新生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即时办结;
3.新生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初次缴纳或代扣缴费:即时办结。
预约入口: